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二维码
来源:市人民政府 4月28日,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。受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委托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力强主持会议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敏、钟伟宁、郑则丰、于加良,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国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。副市长林洪,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,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,各县(区)政府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。 会议审议市法院《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》,市检察院《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》;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《关于提请审议冯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》,决定任命冯德波为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,免去胡斯平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。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《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》。会议提出,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尽责担当,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共同责任;要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,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,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,强化面源污染防治,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质量;要进一步深化供排污一体化改革,探索建立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,持续提高执法效能。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《关于惠州市“丰”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的报告》。会议认为,惠州市“丰”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科学合理、功能清晰,对推动我市高标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交通体系,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。会议提出,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,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;要加大投入力度,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,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、筹资渠道多样化、投资效益最大化;要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平台政策红利,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,着力解决用地规划指标、相关规划调整等制约因素,加快推进规划落地。 林洪回应称,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,凝聚环保工作合力,常态化推进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;切实维护“丰”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抓好规划落实,将规划蓝图变成美好现实。 来源:惠州市人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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